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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4
2017年11月22日,盐津县森林公安局普洱派出所2名同志将一只受伤的幼鹤送至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大山包保护区管护局工作人员立即对受伤的幼鹤进行检查,经检查该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鹤,翅膀轻微受伤,精神状况良好,管护局工作人员立即将其送至大山包保护区大海子救护站进行养护。
据盐津县森林公安局普洱派出所张云贵和肖春两位同志介绍:该鹤由盐津县中和镇艾田村村民于2017年11月21日下午捡到,捡到后带回家中并立即通知当地林业站,林业站联系森林公安后送至大山包保护区管护局。因该鹤为今年生幼鹤,初步判断由于体力不支中途降落时轻微受伤。
大山包保护区管护局工作人员将对其精心照料,待其完全恢复后放归自然。